經濟部今天公告「2020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除設置在魚塭、碼頭的陸上小風機費率有微幅調升外,其餘維持預告時的太陽光電小降、離岸風電降幅較大版本,新費率從明年1月1日起適用。
2020年再生能源費率在月初預告後,經濟部能源局隨即在台北與台南兩地召開聽證會,並於今天做正式公告。最後版本僅陸域小型風電1-30kW級距每度調高0.0082元,微升到7.7998元,其餘與預告費率相同。
能源局解釋,由於小型風機主要是設在魚塭、碼頭內,容量較小,業者提出的運維成本顯示確實有增多,因此予以反映微幅調高。
主要的太陽光電整體費率在每度3.9元至5.7元間,最多僅降2.4%,降幅是歷年最少,甚至為鼓勵家戶屋頂設置,1-20kW小屋頂級距僅調低0.34%,幾乎未降。離岸風電雖然有業者在聽證會力爭維持跟今年一樣5.5元,但因沒有足夠的佐證資料,能源局仍維持預告時的7.6%降幅,每度5.09元。
光電明年確定新增三項獎勵機制,分別是針對有設置升壓站的太陽光發電設備,修改備案日從18個月到24個月內完工者,都適用備案時費率,現行最低是12個月。其次是太陽能光電風雨球場,躉購費率加成6%。原住民族地區或偏遠地區者加成1%。
其他像是地熱發電維持不變,生質能、廢棄物及小水力則較今年調升1%至4%不等;雖然聽證會上有業者疾呼提高小水力費率,能源局也同意確實有調升空間,但因目前營運資料以台電居多,會留到明年審定會成本資訊更多時再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