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Google)已獲美國聯邦政府批准,得以在未來半年啟用聯結加州與台灣的海底光纖電纜,但聯至香港的部分並未過關。
綜合外媒報導,據美國司法部週三1項決定,谷歌於4月2日提出這項申請,並稱其「迫切需要」,該公司認為未來6個月內能在亞大地區達到最大系統量。美國國土安全部與國防部亦支持這項決定。
在通過聯邦傳播委員會(FCC)最終文件審查之後,谷歌將在接下來的6個月,使用從美國聯結至台灣的「太平洋光纖網路」(Pacific Light Cable Network)。據報導,這條長達8000英里的海底電纜早已完工,只是先前一直未啟用。
至於香港的部分並未啟用,美國司法部致FCC的信件中指出,准許美國與香港間的海底電纜將構成重大風險,嚴重危及美國安全及執法部門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