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衝刺太陽光電2020年6.5GW目標,財政部國產署6日指出,預計4月24日將公告招標第四批太陽光電土地共三宗、5月底開標,每年躉售收入上看2千萬元,整體20年商機上看4億元。
國產署官員指出,第四批太陽光電土地包括嘉義縣大林鎮2案、苗栗竹南各1案,面積約5.8公頃,原本第四批還要列入新竹湖口案,但當地政府因環境保育因素,建議暫緩列入,因此國產署要等後續評估再列標。
行政院2019年底拍板「109年太陽光電6.5GW達標計畫」,最終目標是2025年20GW。
國產署為配合太陽光電政策,預計在2020~2024年每年各推出10MW裝置容量土地,並在2025年待國有土地租約到期、收回後,一舉推出235MW裝置容量土地,總計可達標285MW裝置容量。
國產署自2019年5月以來,已公告三個批次共八宗光電標的,除雲林案因為國有地仍遭占用而停標外,其他皆標脫,標脫率近九成,而標脫面積合計約10.4公頃、發電量約13.3MW,每年躉售收入上看6,900萬元,20年商機更高達13.8億元。
官員認為,目前光電土地歷經三次招標,而且回饋金比率從第一次招標的7%、第二次多為15%,第三次招標甚至出現23%,為我國目前光電土地史上最高價,等於國產署在該案每年可拿到1/5以上的售電回饋收入,顯見民間企業對太陽光電用地需求迫切,而且多半願意接受國產署的標租機制。
國產署強調,將持續推動再生能源發展政策與回應光電業者用地需求,並且和各地方政府、台電公司針對使用分區變更、容量保留作業程序保持密切聯繫,如果地方政府或台電有特別考量,國產署也會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