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用電大戶條款」即將實施,國內綠電需求提升,台電也備妥綠電彈藥庫,經盤點約七至八億度可銷售;不過,台電必須先取得綠電售電業執照,且經股東會討論修正公司營業項目,估計最快六月正式銷售。
經濟部去年修訂「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子法之一的「用電大戶條款」近期預告,最快四月實施。根據規定,契約容量五千瓩以上用戶須使用十%綠電,等於要裝設五百瓩的綠電;若無法自建綠電,用電大戶可以裝設儲能設施、買憑證或繳納代金來取代。
為了讓市場有足夠的綠電可以銷售,台電盤點手中的太陽光電、陸域風電約七至八億度,價格不會太差。台電也強調,未來市場若逐漸飽和,台電未必要與民間業者競爭,無須持續販售綠電。
至於台電銷售管道,會配合經濟部標檢局將推出的新綠電憑證交易平台,採行「電證合一」方式;但須取得再生能源售電業執照,並經由股東大會修正營業項目。
台電去年底曾計畫召開臨時股東會,但因「用電大戶條款」遲未上路而喊停;台電規劃五月底召開股東會,比往年提早一個月,順利的話,可在六月正式掛牌銷售自家綠電。
另外,參與躉購制度的業者和台電已簽約二十年,部分較低價如陸域風電每度二‧二、二‧三元,離開後仍保有競爭力,希望與台電解約。不過,台電考量仍有高價綠電不會出走,因此協議解約費,基本原則是躉購費率扣除平均電價作為差額。台電透露,原則上已大致敲定,但須由經濟部拍板,預計三月可望明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