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太陽光電關鍵設備零組件恐怕在3月就會出現斷鏈,業者呼籲2019年太陽光電躉購費率期限展延。經濟部次長曾文生表示,今日召開「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審定會」,已經確定將期限分別展延2個月至今年6月及8月。
經濟部表示,因應中國大陸新冠病毒疫情,造成太陽光電零組件,如玻璃、塑料、接線盒等進口短缺議題,影響我國太陽光電案場完工時程,經濟部今召開「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審定會」,考量到新冠疫情為突發狀況,是太陽光電業者不可預期的通案因素,決議針對2019年度太陽光電躉購費率的適用期限,分別展延至今年6月及8月,相較原規定期限延長2個月,減緩太陽光電業者因短期缺料的完工併網適用費率壓力。
經濟部說明,展延的適用對象皆是自去年10月到12月止取得同意備案者,期限分別為,不到10MW的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期限原為6月底,現展延至8月31日止完工;第三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也就是不及500瓩設備,期限原本只到4月底,現展延至6月30日止完工。
經濟部強調,這次展延不涉及變更2019年度審定會決議的躉購費率及計算公式,展延期限也考量原預定於2020年度年底完工的案例,透過分流新舊案的完工期程,協助業者減緩短期趕工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