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產署去年首度標租國有地做太陽光電,反應良好,今年再接再厲,將分別在2月底、4月底釋出兩批共八宗標的進行標租,合計12.48公頃。
官員昨(10)日表示,行政院要求各部會地面型太陽光電必須達一定目標,國產署的KPI必須在2025年發電量達285MW(百萬瓦),據目前執行情形預計,將可達標。國產署副署長李政宗表示,初步盤點國有地,預計今年將先陸續公告兩批標的做太陽光電,並視標脫情形,滾動式盤點是否有其他合適土地。
今年第一批標的預計2月21日公告,3月24日開標,分別有台中市大安區、雲林縣古坑鄉、高雄市鳳山區、嘉義縣布袋鎮等四宗標的,合計5.25公頃,裝置容量至少5,000瓩以上,每年售電收入預計達2,628萬元。
第二批標的初步規劃為新竹縣湖口鄉、苗栗縣竹南鎮各一宗,以及嘉義縣大林鎮兩宗土地,合計共7.23公頃,其中嘉義兩宗土地都是超過2公頃的大面積土地。第二批預計4月24日公告、5月26日開標。
李政宗表示,去年國產署修訂《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並發布相關作業規定,開放國有地可開放民間「標租」,做為發展太陽光電發電設施的基地,去年釋出兩批國有地,不少標的都有多封標單搶標,業界反應熱烈。
為促使業者把握種電時程,國產署規定,若土地面積超過2公頃,得標者必須自租約起租日起兩年半內完成設置,開始發電;若小於2公頃,必須在一年半內完成設置,確保得標者能在進度內按表操課。
目前國產署共有四種方式提供國有地供做太陽光電,包括標租、民眾申請開發、委託經營、委託改良利用等,目前已提供逾600公頃土地。李政宗表示,依據行政院要求的地面型太陽光電KPI,國產署要在2025年達到發電量285MW,國產署預計2020年至2024年間,每年新增10MW,2025年大幅新增235MW,以達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