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攻太陽能光電政策,財政部預計21日再公告標租4宗大面積國有地,台中、雲林、高雄及嘉義釋出新標的,訂3月24日開標。
配合行政院推動太陽能光電政策,財政部國產署副署長李政宗表示,國產署除標租外,也積極以委託改良利用、申請開發及委託經營方式,釋出國有地供業者設置太陽能光電設備,目標2025年發電量要達285MW(百萬瓦),其中,2020年至2024年每年發電10MW、2025年發電235MW。
李政宗指出,根據掌握,有2宗業者申請開發案件可順利在今年發電,預計發電量為19.1MW,可達成今年發電量目標。
在標租方面,李政宗說,經過盤點,規劃分兩批釋出8宗標的,一次4宗,標租底價均訂為「未來售電收入的3%」。
李政宗指出,今年首宗將於21日公告招標、3月24日開標,標的分別位於台中市大安區、雲林縣古坑鄉、高雄市鳳山區及嘉義縣布袋鎮,面積合計5.25公頃,之中以高雄、嘉義面積較大,達1.28公頃。
今年第2批預計4月24日公告招標、5月26日開標,共有新竹縣湖口鄉1宗、苗栗縣竹南鎮1宗,以及嘉義縣大林鎮2宗,面積合計2.23公頃,其中,嘉義2宗皆達2公頃以上。
至於未來標租計畫,李政宗說,後續會視今年2宗標租情形及市場需求,決定是否增加釋出更多國有地。
根據規定,面積在2公頃以下的標租案件,於起租日起1年半以內要開始發電,2公頃以上案件,考量要經過環境評估影響,需耗費更多時間,因此規定在起租日起2年半內要開始發電。發電以前,得標廠商只需繳納每年地價稅,發電後須按照得標時承諾的回饋金比例,繳納地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