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商務部公告,今(20)日起對原產於美國、韓國的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矽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繼續徵收反傾銷稅,實施期限為五年,涉及公司共14家。
2014年1月20日,大陸商務部決定對原產於美國和韓國的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矽實施最終反傾銷措施,實施期限為自2014年1月20日起五年。2017年11月21日,決定調整對原產於韓國的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矽的反傾銷稅率。
澎湃新聞報導,商務部對如果終止反傾銷措施,原產於美國和韓國的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矽對國內太陽能級多晶矽產業的傾銷和損害繼續或再度發生的可能性進行了調查,並且依據「反傾銷條例」第48條作出復審裁定。
公告稱,商務部裁定,如果終止反傾銷措施,原產於美國和韓國的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矽對大陸的傾銷可能繼續或再度發生,對大陸太陽能級多晶矽產業造成的損害可能繼續或再度發生。
根據「反傾銷條例」第50條的規定,商務部根據調查結果向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提出繼續實施反傾銷措施的建議,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根據商務部的建議作出決定,自2020年1月20日起,對原產於美國和韓國的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矽繼續徵收反傾銷稅,實施期限為五年。
被調查產品名稱為「太陽能級多晶矽」(Solar-Grade Polysilicon),以氯硅烷為原料採用西門子法和硅烷法等工藝生產的,用於生產晶體硅光伏電池的棒狀多晶矽、塊狀多晶矽、顆粒狀多晶矽產品。
主要用於太陽能級單晶硅棒和定向凝固多晶矽錠的生產,是生產晶體硅光伏電池的主要原料。
被調查的美國公司有REC太陽能級硅有限責任公司、REC先進硅材料有限責任公司、赫姆洛克半導體公司等六家;韓國公司則有OCI株式會社、硅業株式會社等八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