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國太陽光電目標為裝置容量至6.5GW。財政部國產署以四大措施釋出國有土地做為太陽光電用途,助攻我國綠色經濟,商機上看500億元。
國產署四大措施包括申請開發、委託經營、改良利用與指定用途土地標租,合計發電量可達到440MW(百萬瓦)。
依照經濟部太陽光電試算,1MW約等於114萬3,000度,而每度躉售電價收入則按簽約年度而定,若以每度5元計算,國產署四大措施每年售電收入預估為25億元。另外以契約而言,四大措施多為簽約20年,因此整體商機可上探500億元。
我國政府能源政策規劃以2025年再生能源發電占比達20%為目標,其中以太陽光電、離岸風電為二大綠電發展主軸,預計2025年全台太陽光電發電裝置容量目標為20GW,其中屋頂型及地面型分別占6GW及17GW,而離岸風電2025年目標則為5.7GW。
行政院第一期「太陽光電2年推動計畫」至2018年已完工2.8GW,另2019年9月又推出第二期「2020年太陽光電6.5GW達標計畫」,預計在2019年、2020年新設置1.5GW及2.2GW太陽光電裝置容量,累計至2020年目標為6.5GW。
此外,行政院採三大主軸帶動裝置容量,第一是新設產業園區規範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第二是推動畜、農、漁電共生,利用既有土地與電共生;第三是中央與地方共同推動綠電。行政院預估整體計畫可帶動投資2,220億元、2.2萬就業機會。
國產署官員指出,國產署是配合第三大主軸,透過盤點國有非公用土地提供設置太陽光電,例如將偏鄉國有地公告招標、再標租給得標企業,達到民間獲利與政府衝刺綠能產業的雙贏目標。
另國產署預計在2020年推出第三批共7宗國有非公用土地,供企業標租20年設置太陽光電設備場域,總面積約11公頃,每年躉售商機上看6,500萬元、20年合計為13億元,其中前兩大都是嘉義縣大林案,面積分別為1萬坪、6千坪,每年躉售商機分別為2,200萬元、1,3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