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銀行為落實2025年非核家園目標推動新能源政策,於彰化縣員林分行設置屋頂型太陽能發電系統,業於108年12月開始正式掛錶發電。
該太陽能發電系統斥資500萬元,採用高效能太陽能面板,假員林分行屋頂建置252片,占地130坪,預計年發電量可達128,500度,約占員林分行用電27.7%,採躉售電力方式,預估每年躉售電費約632,000元,金額占員林分行全年電費38.4%,效益良好。
員林分行太陽能發電系統,建置設備容量為81.9仟瓦(325w共計252片),由該行自行出資設置規劃,預估年發電量可達128,500度,每年可減少81.88噸二氧化碳排放量,相當於1/5座大安森林公園的減碳功能,以每戶每月用電300度計每年可支應約36戶家庭用電,該行秉一貫配合政府綠能減碳再生能源發展政策,推動能源轉型立場,以具體行動對自有不動產優化再利用,擇定員林分行為優先設置發電分行,與行政院「綠能屋頂、全民參與」政策相互呼應,值得肯定。
該行為設置屋頂型太陽能發電系統頗為用心,在初期評估階段即對全省151家分行進行日照狀況、氣候及建築結構等面向評估篩選,經彙整多家太陽能廠商意見及相關資訊方選定以員林分行為設置太陽能發電最佳場所,該分行位處日照充足的中部地區,屬四周未受遮蔽的高樓層建築物,具備可適度發展太陽光電的條件,適合建置太陽能發電系統,故結合發電需求及太陽能建置技術,作為土地銀行設置太陽能發電系統的首例,不僅響應政府節能減碳理念,更為該行能源使用注入綠色新風貌,持續為臺灣能源轉型的進程,善盡企業社會責任